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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途電話通話證-布袋郵電局戳



台灣光復後,由台灣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於三十四年十一月一日成立「郵電管理委員會」接管全台郵電業務,三十五年一月交通部統一全國電信機構組織,台灣郵電業務劃歸交通部接辦,於同年五月五日成立台灣郵電管理局,試行郵電合辦,但結果未如理想,交通部乃於三十八年四月一日核准台灣郵電管理局改組,分別成立台灣郵政及電信兩管理局,台灣電信管理局直屬於交通部電信總局。




交通部 局
長途電話通話證
民國三十六年七月三日
發話人姓名:布袋洗滌鹽工廠
受話地名:台南
通話種類:尋常叫號
通話次數:4次
通話費:440元
<6-2011>


 



事由:請放鹽要公
接話機關地址:台南分公司 生產部廖主任
接話人姓名:值夜 陳丁評
發電人 陳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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