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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軍事機關組織圖(三)海軍總司令部


         1946年7月1日海軍署撤銷,改編為海軍總司令部。該部隸屬於國防部,並在其指導下掌關於海軍之建設計畫之策定與執行,作戰計畫之擬訂及執行;海軍之編制及訓練計畫之擬訂及執行;艦艇之計畫配備及艦艇通信器材裝備之調查研究、設計改良、供應配置:航路之設備統制及商船調查事宜;海道測量之勘察測繪統計審核及調查研究事宜;校尉官及船艇長之任職、調遣、考績、獎罰等處理事宜;海軍之預算、編造、審核及監督指導事宜;經理、財務、供應、預算之研究改進及財務行政之處理事宜;槍炮彈藥及各項兵器儀器之配置供應保管考核及調查統計改進事宜。  
        該部設總司令1人,副總司令1人,參謀長1人,副參謀長若干人。1946年5月31日特任參謀總長陳誠兼任總司令。9月26日任桂永清為海軍副總司令,9月14日就任。9月26日特任桂永清兼代總司令職。6月29日任命周憲章為參謀長,10月4日任命魏濟民為副參謀長。
1947年3月13日魏濟民調任海軍學校教育長。4月1日高如峰接任副參謀長職;1948年8月26日陳誠辭總司令職,副總司令桂永清升任總司令。11月24日副參謀長高如峰調任第二基地司令,12月1日宋鍔接任副參謀長職。 
1949年4月11日桂永清撤職留任。6月14日參謀長周憲章調任國防部部員,宋鍔接任。副參謀長宋鍔升任參謀長後,馬紀壯接任。11月1日王天池任副參謀長。
        海軍總司令部下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5個署和總務、新聞、編纂、醫務、軍法5個處。1947年6月增設第六署和副官處,監察處,1948年4月將新聞處改為政工處,並增設通信、預算、財務3個處。1949年8月1日將編纂處併入第五署,副官處併入總司令辦公室。預算處併入第四署。10月15日增設軍眷管理處。另有辦公室、督察專員室和研究委員會。




-原始大圖在相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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