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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軍事機關組織圖(四)空軍總司令部

        1946年6月1日將原軍事委員會所屬航空委員會改組成立空軍總司令部,隸屬國防部。並在國防部指導下進行關於空軍建設計畫之策劃及執行。關於空軍作戰及訓練計畫擬訂及執行;對本總部及所屬部隊、機關、學校編制之擬訂、修正及編組之實施;關於空軍未來作戰訓練與防空計畫及空軍各部門永久性軍事設施計畫擬訂及審核;陸海空軍聯合作戰中關於空軍部分之研究報告及防空協同作戰計畫之擬訂事宜。對各項裝備和器材補給器之研究發展及特殊裝備及補給品生產、修理、徵購有關計畫及實施辦法之擬訂指導事項;有關補給勤務之監督指導事項;對校官之任免考績獎懲;關於駐外空軍武官及軍事代表人選之建議事項以及情報搜集事項。  
        空軍總司令部設總司令1人,副總司令2—3人,參謀長及副參謀長若干人。1946年5月31日特任周至柔為總司令。6月29日任命王叔銘、毛邦初為副總司令。6月29日任命副總司令王叔銘兼任參謀長。1948年6月1日增設副參謀長1人,任命劉國運為副參謀長。   
        總司令部下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5個署及醫務、財務、軍法、氣象、通信、工程、軍械、總務、新聞9個處。1947年後,又相繼增設副官,防空,督察、統計4個處。還有諮議、督察、秘書3個室。分掌所屬業務。



-原始大圖在相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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